户口本改名字比较麻烦,具体如下:
人们是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的,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等。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察孙迅、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败此更的证明;其他证明。
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满16岁办理身份证时凯李候,一起把身份证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费,上大学、工作之后改名字影响比较大,比较麻烦。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按照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可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巧核者更正的证明。孝羡掘所以按照规定需要申请更改名字,可以带上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未满18周岁申请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但由于户口名字更改影响到公民户籍,学籍等资料,一般情况下是比较难修改派巧的。
首先你确定是否一定要改,更改名字前你要考虑清楚哦,成年人改名字后一系列的麻烦随之而来,比如银行账户啊、社保啊、毕业证啊、档案啊都与现用名不一致了,到用时都要孝棚罩派出所出具证明才行,这样会很麻烦。如果你确定确实需要更改后,你要想一个充分的和蠢更改理由,因为现在的公安机关对于成年人是“从严把关,原则性不轻易更改”,所以没有他们认可的充分理由,是不允许你更改的。你想好更改的充分理由后,就用钢笔在A4纸写申请书。成年人有工作的要单位开同意更改的证明书,盖上公章;在校的学校开证明;没工作的就去社区开证明,16周岁以上的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社区民警开无犯罪记录证明。集齐上面所需材料后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及上述材料提交即可。若派出所受理就等待更改即可。
下面帮你归纳所需材料,及官方的更改充分理由,附一份更改申请书的模板,希望能帮助到您!
更改姓名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2、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读书的由学校盖章)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5、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官方的理由是:(一)被收养的小孩;(二)小孩申请巧闹由乳名改为大名的;(三)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四)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五)经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六)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七)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八)其他认为理由正当。
附申请书格式一份:
××市××区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 名字 ),(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住址)。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这里填写你更名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现在的名字)更改为(你想改的名字),望同意为切!本人保证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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