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辖区内学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按照《3至6岁儿童发展指南》要求,制定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抓好幼儿园师生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家校联动等工作